家庭診療/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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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(又稱為成人呼吸窘迫綜合征)是由多種可致肺內液體積聚(肺水腫)的疾病介導的一種肺損傷。
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可發生于既往無肺部疾病的患者。盡管稱為成人呼吸窘迫綜合征,但亦可見于兒童患者。
目錄 |
病因
能直接或間接損傷肺組織的疾病,均可成為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的病因。大約1/3的患者是由嚴重的全身感染(敗血癥)所致。
當肺泡和肺毛細血管受損時,血中的有形成分和液體可漏出至肺泡之間的腔隙,最后可進入肺泡內。繼之出現的炎癥可導致瘢痕組織的形成,從而影響肺功能。
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的病因
.嚴重感染(敗血癥)
.肺炎
.食物誤吸
.反復輸血
.吸入高濃度氧所致的肺損傷
.肺栓塞
.胸部損傷
.燒傷
.溺水
.胰腺炎
癥狀和診斷
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通常發生于原發疾病或損傷起病后24~48小時以內。最初的癥狀為氣促,伴有呼吸淺快,聽診時可聞及肺部濕啰音或哮鳴音。由于血氧含量低下,患者皮膚可呈花斑狀或青紫,以及其他器官如心、腦的功能異常。
動脈血氣分析示血氧含量降低,胸部X線檢查可見肺泡內積液。因心力衰竭可引起上述改變,應作進一步檢查予以鑒別。
并發癥和預后
由于氧供不足,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患者可于起病后不久,數天或數周后病情未得緩解時出現其他器官的并發癥。缺氧時間過長可引起嚴重的并發癥,如腎功能衰竭。如未獲及時治療,90%的患者可因嚴重缺氧而死亡。經適當的治療,重癥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患者的生存率可達50%。
由于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患者防御肺部感染的能力低下,在其患病過程中常常出現細菌性肺炎。
治療
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的患者通常應收入監護病房治療。氧氣療法對糾正低氧血癥極為重要。如果面罩給氧不能糾正低氧血癥,則必須使用呼吸機。呼吸機經導管與患者鼻腔、口腔或氣管相連,在壓力的作用下送入氧氣,并使其進入血液中。應注意調節呼吸機送氣壓力,以防止小氣道和肺泡塌陷,并確保吸入氣氧濃度不會過高,因為過高濃度的氧氣可損傷肺組織而導致病情惡化。
其他支持治療,如靜脈輸液或輸血等,亦十分重要,因為脫水或營養不良可導致多數器官功能喪失。其他的治療應視引起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的基礎疾病而定,如感染者選用抗生素控制感染。
對治療起效迅速的患者可完全恢復,幾乎無后遺癥。長期進行呼吸機通氣的患者可能形成肺組織瘢痕,脫機數月后肺內瘢痕可減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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