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素/厥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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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黃帝內經太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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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按:此篇自篇首至末,見《靈樞》卷五第二十二《癲狂篇》。自篇首至“立快者是也”,見《甲乙經》卷七第三。自“內閉不得溲”至末,見《甲乙經》卷九第十。
厥逆為病也,足暴凊①,胸若將別,腹若將以刃切之,煩而不能食,脈小大皆清緩,取足少陰,凊取足陽明,凊則補之,溫則瀉之。
厥逆之病,足冷胸痛,心悶不能食,其脈動之大小皆多血少氣。緩而溫者,可取足少陰輸穴,瀉其熱氣。足之寒者,取足陽明輸穴,補其陽虛也。
平按:《靈樞》、《甲乙》“將別”作“將裂”;“脈小大皆凊②”作“脈小大皆澀”。“暴凊”、“凊取足陽明,凊則補之”,三“凊”字,今本《靈樞》及《甲乙經》均作“清”,明.趙府居敬堂《靈樞》均作“凊”;“腹”作“腸”“刃”作“刀”;“緩”作“暖”。
①“凊”,仁和寺本作“清”,據后文,此節經文兩清字皆應作“凊”。
②“凊”據經文宜作“清”,或經文抄誤,待考。
厥逆腹滿脹腸鳴,胸滿不得息,取之下胸二肋咳而動手者,與背輸以指按之立快者是也。
厥逆胸滿不得息,可量取②下胸二肋咳而動手之處,謂手太陰中府輸也。厥逆腹滿脹腸鳴,量取背胃及大小腹③輸療主病者也。
平按:《靈樞》“滿脹”作“脹滿”;“二肋”作“二脅”。《甲乙》“動”下有“應”字;“輸”作“俞”,《靈樞》作“腧”。注“背胃”,據經文應作“背輸”,袁刻作“背輸”。
②“取”,仁和寺本誤作“耳”。
③“腹”,人衛本注曰:疑“腸”之誤,此句總謂量取背上之胃輸、大腸輸及小腸輸。袁、蕭二氏“胃”
內閉不得溲,刺足少陰、太陽與骶上以長針;氣逆,取其太陰、陽明;厥甚,取少陰、陽明動者之經。
足少陰、太陽主于便溲,故厥便溲閉,取此陰陽二經輸穴療主病者。若加氣逆,可取手足太陰、陽明療主病者。若此閉及氣逆厥甚,可取手足少陰、陽明二經動脈療主病者也。
平按:《靈樞》“厥”下有“陰”字。“厥甚,取少陰”《甲乙》作“厥甚,取太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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